VOC 代表揮發性有機化合物。
不同組織對 VOC 的定義可能有所不同。這裡有些例子:
根據ASTM D3960-98標準:任何參與大氣光化學反應的有機化合物。
美國的定義美國環保署(EPA):揮發性有機化合物是參與大氣光化學反應的碳化合物,不包括CO、CO2、H2CO3、金屬碳化物、金屬碳酸鹽和碳酸銨。
世界衛生組織(WHO,1989)將總揮發性有機化合物(TVOC)定義為熔點低於室溫、沸點在50-260°C之間的揮發性有機化合物的總稱。
國際標準 ISO 4618/1-1998 和德國標準 DIN 55649-2000 涉及油漆和清漆的通用術語,將 VOC 定義為在常溫常壓下可揮發的任何有機液體和/或固體。 DIN 55649-2000標準增加了VOC測定的特定條件,規定常壓下沸點或初沸點低於或等於250°C的任何有機化合物都被視為VOC。